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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需知
  1. 億客來集客超市購物網會員了解並同意雙方將以電子文件作為意思表示方法。

  2. 本公司負責會員在億客來集客超市購物網網站之一切商品訂購及服務提供;但由於部份商品之特殊性及相關法令限制,會員於億客來集客超市購物網網站所瀏覽的訊息、或所進行的消費,也可能是由第三人所提供的訂購服務,在此等情況下,交易行為存在於各該第三人與會員之間,會員應了解商品是向各該第三人進行訂購、並由各該第三人依照其所制定的交易條件負責履行,本公司係交易平台僅提供行銷服務或相關連結。在前述的情況下,網頁上的商品說明、價格及相關交易條件等,是由配合廠商所自行製作及上載,本公司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擔保其內容的正確性、可信度或即時性。

  3. 網站上所刊登之商品名稱、價格、內容、規格、型號及其它相關資訊等僅為要約之引誘,是由配合廠商所自行製作及上載,會員一旦完成訂購程序,就表示向本公司提出要約,願意依照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載明的交易條件或限制,訂購該商品或服務,在未得本公司承諾以前,本公司不受該要約之拘束。

  4. 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以後(提出要約),本公司會自動經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寄發通知,但是該項通知只是代表已經收到會員訂購訊息,不代表雙方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本公司仍保留是否接受該訂單的權利;但會員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

  5. 前項所謂會員已付款者,包含會員使用實體ATM付款或網路ATM付款,但不包含會員使用信用卡方式付款(餘請參考本條第7項說明)。

  6. 會員提出要約後三個工作天內,本公司仍得附正當理由拒絕接單,如果本公司確認交易條件無誤、會員所訂購之商品仍有存貨或所訂購之服務仍可提供且無其他本公司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此時本公司將另行寄發會員出貨通知,或者會員可以直接在網站上查詢出貨狀況。

  7. 本公司提供多種付款方式供會員選擇,若會員選擇以信用卡支付價金,其在線上輸入信用卡相關資訊,目的是為了向發卡機構確認信用卡之有效性及取得交易授權,不表示會員已經付款、也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該訂單的權利;在本公司接受該訂單以前,會員無需付款,本公司也不會請領信用卡交易款項,該筆交易金額也不會出現在會員的信用卡帳單中。會員選擇以信用卡支付價金、且以分期方式支付,則該等分期付款服務係由會員的信用卡發卡機構提供,分期付款之債權債務關係存在於會員與信用卡發卡機構之間,除相關網頁上有特別標示者外,會員所需支付之利息及其計算方式、是否另有信用保險或保證人之設定或涉入等,均依照會員與信用卡發卡機構間之相關約定內容定之,請注意查閱會員與信用卡發卡機構間之相關約定。

  8. 本公司得就特定商品訂定會員每次訂購之數量上限;會員逾越本公司訂定之數量上限進行下單時,本公司僅依該數量上限出貨。

  9. 會員所訂購的所有商品或服務,關於其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等,都是由各該商品或服務的原廠、代理商、進口商、經銷商或服務提供者,依照其所制定的條件,負責對會員提供品質承諾、保固及售後服務,但本公司承諾協助會員解決關於因為線上消費所產生的疑問或爭議,會員可直接上線請專人協助或撥打本公司客服專線0975396331洽詢。

  10. 台灣本島除偏遠地區外,本公司提供會員滿額免費送貨到府或其指定地點之服務。

  11. 會員所訂購的商品或服務,若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且經無法聯繫超過三天者,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並全額退款。



網上購物退(換)貨、退款: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會員於億客來集客超市購物網網站消費均享有商品到貨七日猶豫期(非試用期),並以電話或電子文件告知退回商品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2. 猶豫期間之退(換)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包括且不限於產品、附件、包裝、發票、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

  3. 部份商品(請參閱網站說明)基於智慧財產權保護、回復原狀困難、個人衛生等因素,商品一經拆封即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請會員購買前務必確認清楚。

  4. 會員因檢查之必要手段或因不可歸責會員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之情形,本公司雖不得拒絕消費者之退(換)貨,但得按商品毀損滅失程度收取回復原狀之費用。

  5. 本公司於接獲會員退(換)貨通知後,若符合本條前四項規定者,本公司將視商品性質委託宅配公司於個工作天內取回退(換)貨商品。

  6. 本公司於檢驗退貨商品無誤後,將盡速處理退款並會以專函通知;另換貨商品將於七個工作日內配達。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於本公司網站消費均享有商品到貨七日猶豫期(非試用期),於前開期間內得不附理由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 猶豫期間之退(換)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 ( 包括且不限於產品、附件、包裝、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 ) ,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

  • 部份商品(請詳見列表)基於智慧財產權保護、回復原狀困難、個人衛生等因素,商品一經拆封或經使用即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請消費者購買前務必確認清楚。

  •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手段或因不可歸責消費者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之情形,本公司雖不得拒絕消費者之退(換)貨,但得按商品毀損滅失程度收取回復原狀之費用。

  • 商品說明頁或商品規格頁如有退(換)貨條件之記載不得被視為商品退(換)貨條件,本公司商品退(換)貨條件仍以前開條款及附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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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且應有完整的包裝【內含主商品、配件、內外包裝袋(箱)、贈品等及商品附隨文件及資料。】
  2. 除商品瑕疵外,退貨商品無法回復原狀(包含已組裝、使用、毀損、變形、受潮、污損),或零配件、贈品、外包裝等短缺,即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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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商品瑕疵外,本商品如有鞋底磨損、鞋面髒污、鞋頭已楦過等情況,即可能無法退(換)貨權利。

貼身內著類

本商品因個人衛生因素,除商品瑕疵外,(如為商品瑕疵,請保持吊牌、褲貼完整,請勿試穿或使用),一經下水或剪標,即可能無法退(換)貨權利。

尿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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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飾類

除商品瑕疵外,本商品一經下水或剪標,即可能無法退(換)貨權利。

食品

基於保障消費者個人衛生,除商品瑕疵外,本商品如經拆封或經使用,即可能無法退(換)貨權利。

生鮮食品冷凍冷藏烘焙商品,非商品瑕疵恕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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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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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廚插電類商品

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且應有完整的包裝【內含主商品、附件:電源線、變壓器、外紙箱、內紙箱(若商品包裝紙箱有原廠對應序號之情形時)、配件紙箱、保麗龍、保護袋、贈品等及商品附隨文件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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